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再婚夫妻新婚姻法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再婚夫妻新婚姻法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相比于以前的旧社会,现在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不断的开放,对于离婚后再婚的人员也不在少数,不管是结婚还是再婚法律都有相关的规定,保证婚姻双方各自的公平利益,那么再婚夫妻民法典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再婚夫妻如何做财产公证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二、再婚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到财产公证处进行公正,当然也需要带上结婚证件,再婚夫妻需要进行财产公证也不是没有必要了,为了双方的子女都是可以进行公证处理,更多内容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无证驾驶算不算工伤
      员工无证驾驶算不算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一、的士车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的士车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


·元旦假期哪天加班算三倍工资?
      元旦假期哪天加班算三倍工资?元旦放假期间,元旦当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小孩的监护人去世怎么办?
      小孩的监护人去世怎么办?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其实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我们每个人的肖像权是属于人格的组成部分的,如果我们的肖像被一些违法的,不正规的网站所利用......


·小额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可以,小额诉讼适用于劳动仲裁。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审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小额诉讼......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架构是怎样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


·刑法中持刀抢劫没抢到钱是否会被判刑
      一、刑法中持刀抢劫没抢到钱是否会被判刑?抢劫时没有抢到钱财仍然是会被判刑的。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仅以抢劫到的钱财为定罪量刑依据。只要犯罪嫌疑......


·一、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误工费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受害人有......


·缓刑的考验期限如何计算
      缓刑的考验期限如何计算不管是缓刑还是假释这都是有一定考验期限的,而只有在成功的度过了考验期限之后,那么才是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过实践中,针对不......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主要是: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