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最为重要的对于工伤鉴定需要相关鉴定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等额时候,具体的鉴定手续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二、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4、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鉴定申报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4、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四、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实际工伤鉴定的过程中,职工需要了解大致的程序,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只需要按照鉴定部门的要求进行就可以了。进行工伤鉴定的职工需要带齐相关的材料,以及保留好相关的鉴定结论和材料,这样在以后的诉讼中就可能被用作证据。工伤鉴定的具体手续都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鉴定法规明确规定了的内容,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才能保证鉴定的顺利进行。对于工伤鉴定以后,如果职工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又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可以咨询网站获得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买卖定金收据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买卖房屋的情况,这时可能会涉及有关定金的问题。这关系到债权与债务关系,关系到切身利益。那么,房屋买卖定金收据应该怎么写......


·醉驾进了看守所都干什么?
      醉驾进了看守所都干什么?进所后,7点,11点,17点开饭,馍馍咸菜米汤,少量菜品。内有超市,可购买方便面等改善伙食,可看电视,下棋。每天能出来放风......


·未婚先育孩子抚养权归谁?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商业秘密的归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受托方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


·工伤鉴定必备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必备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处罚?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


·企业兼并收购与中介机构?
      当购买一个企业的产权时,就意味着我们继承了该企业的现有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企业产权的定价有着重要的影响。一个权利会使企业产权升值,......


·并购基金收益率是什么?收益率有哪些
      并购基金收益率是什么?收益率有哪些?并购基金收益率是什么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划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双方有一个公平规范的交易,使的交易更加公平,为双方的交易创造一......


·夫妻在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