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有办结婚登记同居在一起的构成犯罪吗?

没有办结婚登记同居在一起的构成犯罪吗?
  
  有许多的青年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双方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虽然有可能举行了结婚仪式,但这样的关系也仅仅是同居关系。那实践中,双方没有办结婚登记进行同居的属于犯罪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办结婚登记同居在一起的构成犯罪吗
  
  非法同居是否构成犯罪要分情况解答,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法律效果。无配偶与他人同居不构成犯罪,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非法同居的分类:
  
  1、我国的法律规定,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
  
  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
  
  3、因此,上述的非法同居分类还可以具体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4、综上诉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二、关于非法同居的相关法条
  
  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的文章,我们可知,没有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未婚同居是没有触犯我国法律的。
  
  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间点不同,有些属于事实婚姻而有的则是同居关系,针对不同的情况,法律中规定的处理是不一样的。但不管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此时都是不会构成法律上面的犯罪,最多同居关系属于非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


·骨折恢复后还能申请司法鉴定吗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如果情况符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第十级中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其中“无功能障碍”指的是......


·翻供影响自首的认定吗?
      翻供影响自首的认定吗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员工会被拘留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员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并且满足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对该员工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该员工对非法吸收公众存不知情的,不......


·一、遗产继承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遗产继承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不同地方的律师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律师收费考虑的......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
      如果劳动者受到工伤后需要由统一的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才可以报销工伤保险,这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事情。每个地区的规定以及需要......


·民法总则相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相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相邻关系的法律制度概述1、相邻关系的......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适用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一、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