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的话,那离婚需要处理的除了财产问题外,同时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那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孩子一般归哪一方抚养呢?而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又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不能处理好的话,那此时就不会允许夫妻离婚。而这种情况下,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也就是支付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用月收入的20%-30%作为孩子抚养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


·遗产税有哪些种类?
      遗产税有哪些种类??按课征的方式不同可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三种。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全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了解所在省市的认定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什么是债权债务向消灭?
      债务问题一直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在进行借款或是债务交易活动的同时,一般会签订相关的借据以避免日后可能会产生的债务问题。有些时候,债务的所有......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1、《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
      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应当是按照平时的工资乘以误工的时间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1、固定收入,是指在......


·产生劳动合同争议怎样解决
      产生劳动合同争议怎样解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故意伤害案司法解释是什么
      故意伤害案司法解释是什么一、故意伤害案司法解释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


·民事诉讼一审起诉期限
      民事诉讼一审起诉期限一、民事诉讼一审起诉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


·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怎么办?一、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