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规定了公民享有各种权利,其中包括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个人或单位的智慧成果应享有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在知识产权中包括了植物新品种权,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有哪些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还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的对象不是植物品种本身,而是植物育种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三、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界定?
  
  一是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
  
  二是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合同确定,如没有合同约定,其品种权属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说,不直接从事育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委托育种的形式获得品种权,由此获得经济效益。
  
  三是合作育种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时,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的人。
  
  五是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某种意义上讲,品种权实际上也是一种商品,因此也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入市场。
  
  将植物新品种列入到知识产权的范围内。育种人对该新品种享有专用的权利,他人不能侵犯。如果有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该新植物新品种用于盈利,可以向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当事人申请授权使用。该权利的规定可以促进育种人培育植物新品种的积极性,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合同到期需要什么离职手续?
      一、在我国合同到期需要什么离职手续?1、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商标不能提前续展,商标续展只能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开始办理,到期没有续展,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


·增驾期间酒驾怎么处罚
      按酒驾处罚: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土地使用证最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最新政策内容是什么?土地是国家的财产,我们无法获得它的所有权,但我们都知道,可以通过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方式来从国家那里获得土地的使......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都会需要律师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都会需要律师,那么,起诉离婚不要律师怎么处理,国家的司法机关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进行程序上的审核,只要双方的意......


·一、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


·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一、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


·噪音扰民归谁管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合同法没有规定,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