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中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规定,但很多劳动者对其相关的规定产生了错误的理解,那么,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吗?以下的我们将进行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违法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件有四点: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2、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具备了前三个条件,且劳动者已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决定不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也并不违法。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起始期限没有终止期限。而根据该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可以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协商订立、强制订立和推定订立三种情形。1、协商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对劳动合同期限做出约定,双方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强制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根据该规定,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在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3、推定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在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推定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总之,在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用人单位必须签订。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


·专利权转让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专利权转让注意事项包括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帮别人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帮别人立遗嘱?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帮别人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帮别人立遗嘱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真实的按照当事人......


·伤残怎么做司法鉴定,鉴定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医疗纠纷等案件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尤其是对于伤残方面的程度的鉴定,需要找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来进行鉴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


·物权法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


·公司债券核准制度是怎么样的?
      公司债券核准制度是怎么样的?核准制是指债券发行人向主管机关提出债券发行申请,由主管机关按有关条件进行核准后,然后发行债券的制度。核准制的核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有哪些步骤?在我国,劳动者权利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当劳动者认为自身权利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应当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己,......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子要哪些条件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子要哪些条件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


·工伤骨折评不上残怎么办
      具体的方法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不予评残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


·可以
      可以,目前二手房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交易;另一种是自由交易。所以,二手房交易可以找中介,也可以不找中介。二手房交易当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