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安机关将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之后,那么就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时检察院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案件做出审查,看是起诉还是不起诉。而在审查起诉期间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审查起诉期间有哪些注意的问题?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特别关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照常进行。
  
  二、审查起诉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
  
  最高检《规则》二百四十四条至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2、检察院在收到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等;
  
  (3)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
  
  (4)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3、审查后,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
  
  对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不齐备,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未移送的,或者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不相符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三日内补送。对于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分类装订后移送审查起诉。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移送审查起诉。
  
  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特别关注:
  
  (1)各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2)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3)上级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时,可以直接交下级检察院审查,由下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4)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审查起诉适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当然,在不同的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在实践中是否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也是有可能出现不起诉的情形,具体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一般情况下,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根据我国《专......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


·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
      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撤销权是一种权利,需要妥善运用,当然拥有撤销权的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我......


·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一、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1、对内,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如何进行?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如何进行?房产继承订立遗嘱需要在订立遗嘱的内容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等,然后就是具体的分配情况。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


·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


·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哪些情况?
      盗窃罪是指使用偷窥等方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盗窃罪的行为人被抓获之后,法院会根据所盗窃数额的大小来确定量刑标准。法律规定盗窃金......


·行贿构成贿赂罪怎么判刑
      一、行贿构成贿赂罪怎么判刑?1、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子女与父母分割家庭财产协议范文是怎么样写的?
      子女与父母分割家庭财产协议范文是怎么样写的?一、子女与父母分割家庭财产协议范文是怎么样写的?(以下简称父母)(以下简称长子)(以下简称次子......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1、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什么?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吸毒,吸毒的事情我们肯定都听说过不少。吸毒对于一个家庭和个人来说危害都是非常大的,往往会搞得家离子散。毒品犯罪的案例也是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