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位需要赔偿员工医疗费等费用。当然,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必须在时间规定内去制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的,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为自己拿到相应的补偿,下文对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含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二、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三、工伤认定超时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上文对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是有时效的,自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劳动者必须去进行工伤认定,否则便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权也会变得更加困难。但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责任应该由单位承担,劳动者可以进行上诉。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该在一年内完成工伤认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九级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九级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


·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不知您对于抗辩权是否了解,抗辩权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是一种解释权,为了就是说明事实的经过,说出有利的证据。但是抗......


·哪些情况下 交通违章可以进行申诉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进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进行申诉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进行申诉1、车辆被套牌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证明这个违章不是你犯......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


·童星童工二者有什么区别?
      童星童工二者有什么区别?童星不算童工。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用途给银行带来什么好处?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用途给银行带来什么好处?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自身需求,需要用到金钱,但时由于存款的期限未到,根据各地银行的规定就需要存款人将......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吗?一、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的,如果无故辞退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如何证明虚假出资
      如何证明虚假出资当我们怀疑有些公司为虚假出资,但是又无法证实其真伪的情况下,我们就应该搜集证据证明公司确定为虚假出资,那么到底该如何证明虚假......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


·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一、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
      在我们日常认知中,可能会觉得意外是指生活中的突发事件,比如走路摔倒、或者在正常生活中遭受了一些突发事件,那么食物中毒呢,算不算是意外,我们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