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来对逃税罪认定 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怎样来对逃税罪认定
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二、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罪与非罪
行为人偷税数额要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偷税罪认定的犯罪主体规定问题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偷税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才可构成(税务人员作为此类犯罪的共犯除外)。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对单位判处罚金没有异议,但因偷税罪的特殊性,主要涉及到单位的财务处理问题,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的责任划分问题。按照以上两条刑法规定,单位犯偷税罪,财务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对单位的负责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法未作明文规定,特别是对于单位的负责人不知情或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熟悉的情况下,单位的负责人是否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争议。对此种情况,根据《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单位负责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偷税罪认定的主观故意判断问题
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在对偷税罪的相关条款规定中,没有作出过失犯罪的特别规定,因此只有故意才能构成偷税罪。在现行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由于《征管法》对“漏税”的情况在法律责任这一章中未作规定,同时《征管法》及《刑法》对“纳税申报不实”偷税的规定过于含糊,导致在实际执法中对偷税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较多考虑的是其客观方面的情况,如补缴税款的数额和不缴、少缴税款的手段等,对于是否具有偷税的主观故意一般较少作出判断。才能断定实际的逃税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那么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应注意的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改变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面貌拆迁重建是一大办法,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拆迁重新规划建设不仅能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还能拉动......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在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要交什么税?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股东出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一定要求使用货币来进行出资,当然也可以使用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使用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的时候......
·绩效工资定义是怎样的?
绩效工资定义是怎样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绩效工资定义是怎样的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各行各业都有非法集资的行为。企业单位会通过融资进行集资,房地长公司通过众筹的方式进行融资,保险行业通......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当然是有关系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
·被殴打轻微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被殴打轻微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残疾费以及误工费等,具体的赔偿范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有哪些区别
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有哪些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请和受理。(二)仲裁庭的组成。(三)开庭和裁决。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
·法律上到底什么是认股权证
法律上到底什么是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一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