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属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体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家机关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基本民情确定的,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了庐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
  
  《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庐江县范围内的征收(用)农民集体土地上涉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国家、省、市另有规定标准的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从其规定。
  
  镇、村公共设施及新农村建设涉及使用集体土地的可比照执行。
  
  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在征地告知后,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一、房屋补偿
  
  1、框架: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齐全。
  
  2、砖混I类: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齐全。
  
  3、砖混II类: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齐全。
  
  4、砖木I类:24实心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门窗、水、电齐全,水泥地面,檐口高度3米以上。
  
  5、砖木II类:24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门窗、水、电齐全,檐口高度2.6米以上。
  
  6、房屋补偿价格 元/㎡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I类 650 620 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
  
  II类 600 570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I类 550 530 240砖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 II类 500 480 240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7、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8、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二、搬迁补偿费
  
  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300元,选择统建的按2次支付;非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支付1次。
  
  三、临时安置补偿费
  
  庐城规划区执行庐政秘﹝2011﹞131号文件,庐城规划区之外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现房安置和货币补偿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起发至回迁安置通告时止。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四、附着物补偿
  
  1、树木补助标准
  
  树木 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1米处计算;
  
  (3)竹林按2500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1米的,按1000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 11-20cm 棵 1 10.00
  
  树木 21-30cm 棵 1 20.00
  
  树木 31-40cm 棵 1 30.00
  
  树木 41cm以上 棵 1 40.00
  
  果树 不足3年 棵 1 20.00
  
  果树 3年以上 棵 1 50.00
  
  2、附着物补偿标准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雨蓬 20元/平方米
  
  锅灶 单口 150元/个
  
  双口 200元/个
  
  面盆 50元/个
  
  围墙 砖砌 40元/平方米
  
  石砌 30元/平方米
  
  门楼 砖混 400元/座
  
  砖木 150元/座
  
  土瓦 100元/座
  
  水井 砖砌 1500元/口 超过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调 柜式 150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20元 窗式 8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他 60元
  
  电 话 120元 迁移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 100元
  
  座便器 60元/套
  
  浴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坟 350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 砖混 300元/平方米
  
  砖木 200元/平方米
  
  简易 60元/平方米
  
  电杆 水泥 100元/根 迁移费
  
  木 50元/根 迁移费
  
  备注:本标准中未涉及的住宅装潢附属物补偿可根据以下定额核定:
  
  1、装潢使用1年以内按装潢费用的90%给予经济补偿;
  
  2、装潢使用1年以上3年以内按装潢费用的70%给予经济补偿;
  
  3、装潢使用3年以上5年以内按装潢费用的50%给予经济补偿;
  
  4、装潢使用5年以上按装潢费用的20%给予经济补偿。
  
  庐江县的企业,或者国家机关在需要征收、征用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按照庐江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并予以公布,特定社会主体可以据此判断自己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若遇到政府单位不按照标准支付一定补偿金的情形,厉害关系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得到救济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这两者都属于一种鉴定的形式,但是却有很多的不同。如果对其了解不清楚的话,就很容易混淆。所......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一、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


·一方是同性恋能够判决夫妻离婚吗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原告提出的离婚理由总是千奇百怪的,其中还有说对方是同性恋,因此而想要法院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的话,......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由于当事......


·非法经营中的单位犯罪这么处罚
      非法经营中的单位犯罪这么处罚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依法判处自由刑外,还应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结婚的彩礼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以显示自己的诚意。曾经也有人问过我们,在结婚彩礼方面,我国是如何规定的了?对于这......


·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离婚夫妻对子女的扶养权都争得面红耳赤,互不想让。其实我国法律对子女的扶养权都做了一些规定,那么,如果女......


·扫黑除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
      扫黑除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


·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公司想要获得发展,就要有充足的资金,获得资金的形式和方法很多,有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股权进行融资。说到这里,您可能会问股权融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