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释期间可以外出吗,保释期间犯法的怎么处理?

保释期间可以外出吗,保释期间犯法的怎么处理?
  
  保释在我国一般称之为取保候审,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通常是要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才有可能获得批准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释期间可以外出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保释期间可以外出吗
  
  保释期间,要想离开居住地,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取得批准后方可成行,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居住地。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在我国取保候审之中的“保证”,不仅有被保释之人的“保证”(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中,往往是“宣誓”),还应包括财产之担保或他人之担保;而所候之“审”,除了法院的审判外,还包括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之传讯(审问)。
  
  取保候审虽然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相对于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两种强制措施而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中,却较少被采用。这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第9条第3项关于“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的规定,明显不相符合,因此,需对此问题予以研究,以推动取保候审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更多地被采用。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保释期间犯法的怎么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保释期间也是可以外出的,但由于此时身份比较特殊,因此法律同时对外出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即必须要先向公安机关报告,取得批准后方可成行,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居住地。更多保释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妇女退休年龄一般是多少岁
      一般公民需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然后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而我国针对女职工规定的退休年龄与男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不同的。那......


·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


·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限制减刑的罪名的相关内容,不过我们可以从适用对象上面来分析具体适用的罪名有哪些。接下......


·我国法律上行贿罪怎么判?
      一、我国法律上行贿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


·老人多大年龄子女应该给赡养费
      老人多大年龄子女应该给赡养费只要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的,或是生活困难时,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般是男的年满六十周岁年以上、女的55......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规定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规定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规定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一、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建议先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


·离婚案件关于转移财产的认定有哪些?
      离婚案件关于转移财产的认定有哪些?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


·绑架罪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什么?绑架罪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