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有方面
一、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法律有哪些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关于禁毒决定的解释》,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进行鉴定。1997年后,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等5种犯罪行为的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
二、毒品含量通过影响毒品数量影响量刑
目前,尽管我国刑法规定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是依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的精神,在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对于某些毒品(如度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等)或者在某种情况时(如为掩护运输而将毒品融入其他物品中),毒品的数量应根据纯度折算。因此,毒品纯度在量刑中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笔者在为毒品犯罪当事人辩护的时候,并非对毒品的纯度弃之不顾,而是多方分析。
三、毒品含量直接影响量刑
即使毒品的数量完全不根据纯度折算,毒品纯度对量刑的影响仍然不容忽视。衡量刑事责任大小,确定刑罚的轻重主要看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
从社会危害性上看,相同种类、数量的毒品,纯度不同,社会危害性是不同的。高纯度的毒品社会危害性大,而低纯度的毒品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不同种类的毒品毒性不同,而同一种类的毒品,纯度越高,毒理作用越强,对人体的危害越严重,纯度不同,意味着其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不同,其毒理作用也有较大差异,自然对人的危害和对社会的危害也不一样。一份高纯度的毒品,经过简单加工就可以稀释成几十份低纯度的毒品,数量成几十倍的增长。因此,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毒品,纯度高的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性大,而纯度低的毒品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小,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既然社会危害性不同,人民法院在对毒品犯罪被告人量刑时,就应该始终贯彻罪责刑相适应这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纯度毒品之间的差异。
从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上看,行为人拥有越高纯度的毒品,表明其距离毒品源越近。为运输携带方便,不易察觉,走私、贩毒、运输犯罪分子一般都选择高纯度的毒品。当前我国破获的贩毒案件,凡涉及大批量精制海洛因的案件,一般都直接或间接与国际贩毒集团有关。在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下,贩毒的风险加大。处于贩毒链高端的贩毒分子,知道自己一旦被查获,就将被判重刑甚至死刑,因此往往装备精良,遇到查缉,不顾后果,与缉毒人员对抗,体现了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同时,贩罪分子为获取暴利,采用伪装运输、人体藏毒、高科技手段藏毒等手段走私、贩卖、运输高纯度毒品,其主观恶性较零包贩毒分子大。公安机关对拥有高纯度毒品的毒品犯罪分子查获的难度也较零包贩毒分子大得多。至于制造毒品犯罪分子,他们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都会制造出纯度尽可能高的毒品,同样体现了较大的主观恶性。
目前,我国对于毒品犯罪被告人的量刑采取的主要是综合量刑法。所谓综合量刑法,又称经验作业的量刑方法,它是指审判人员在给罪犯量刑时,在法律范围内,主要凭借自己对案情的理解和过去的审判经验,上下协调,左右兼顾,综合衡量,量定刑罚。由于各地标准不一,对基本相同或类似情节的被告人,刑罚差别可能很大。我国刑法未规定毒品纯度与量刑有何关系,《纪要》也仅指出要对“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量刑时酌情考虑,但根据量刑的基本原理,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毒品纯度与数量同样是重要的犯罪事实,在对毒品犯罪被告人量刑时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毒品的种类、数量和其他因素基本相同,人民法院应对涉案毒品纯度较高的被告人给予较重的刑罚,而对涉案毒品纯度较低的被告人给予较轻的刑罚”。
综上所述,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是存在的,这也是遵循我国法律原则和审判原则的,毒品犯罪作为一种对社会危害巨大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是要进行综合考量的,在遵循法律原则的基础上也要考虑社会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
·简单员工劳动合同样本基本内容
简单员工劳动合同样本基本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工作......
·我国2023年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关系到农村的土地无非也就是宅基地,耕地和农业用地的这几块儿了,征收农民的土地的这个过程有时甚至要比城镇土地征收的......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是什么一、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是什么(一)认定标准不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
·2023最新公司法股东义务的具体规定
最新公司法股东义务的具体规定一、股东的权利股东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股东的资格在公司的法律地位。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
·婚后赠予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予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一、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
·广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广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怎么办?
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怎么办?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应该根据房屋租赁关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一)公房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