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5年5月1日营改增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额,因此很多采购当为了逃避现金缴税与供应商沟通让供应商多开发票。供应商开发票也是要交税的,多开发票的税额由采购方承担。中国刑法中规定虚开发票也属犯罪,那么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虚开发票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针对不同的主体,作出了不同的处罚制度。
  
  (一)针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针对单位犯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犯罪的,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分不同的情节根据不同的法定刑幅度量刑。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务机关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2011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规定,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中国公民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守法,所以看了这篇文章的朋友,如果您从事这个行业,切勿做违法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空坠落物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落物防范措施有哪些?我们您都知道,由于重力加速度的存在,高空坠物对人体的伤害是极大地,可能一个小小的物品从高空中坠下,都会对人体造成......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一、如何并购公司(一)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


·保理公司融资比例一般是多少
      保理公司融资比例一般是多少一、保理公司融资比例一般是多少??一般商业保理公司因保理业务而变化,融资比例大概在9%—16%之间。二、保理业务融资的......


·男朋友买车写我名字需要本人到场吗?
      男朋友买车写我名字需要本人到场吗?一、男朋友买车写我名字需要本人到场吗?给别人买车不需要他本人在场,如果本人不在场,购车者持有他的身份证原......


·遗弃三天算遗弃小孩吗?
      都是父母是伟大无私的,但是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这个社会上有很多自私的父母因为各种原因遗弃自己的子女,而且自古以来遗弃现象都有发生,和以......


·民事诉讼行为瑕疵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行为瑕疵是什么意思?一、民事诉讼行为瑕疵是什么意思所谓诉讼行为瑕疵,是指没有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实施的诉讼行为。因此可以说,诉讼行为瑕......


·打架拘留一方还是双方、被拘留的标准是什么
      打架拘留一方还是双方?要看伤情如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双方的过错程度。二、被拘留的标准是什么?打人被拘留的标准,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故而需要在书写诉状后,交由人民法院审理。此时,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该如何按照离婚关于子女抚......


·在公诉阶段可以改口供吗?
      一、在公诉阶段可以改口供吗1、在公安局录的口供,是不可以修改的,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2、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


·民事案件诉讼费是多少钱?
      民事案件诉讼费是多少钱一、民事案件诉讼费是多少钱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


·精神病患者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