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司法鉴定怎么做,它的步骤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中非常的常见,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都会委托一些鉴定机关来做司法鉴定,那么,你知道司法鉴定该怎么做吗?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司法鉴定怎么做它的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由上可以看出,司法鉴定的步骤非常的多,程序也十分的复杂,它并不是一般的人能够顺利完成的,要是你最近正处于法律纠纷中,需要对某些东西进行司法鉴定时,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大致分为下列几种情况:第一种: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


·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是可以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


·违章停车是否要扣分?现场和非现场的处罚有哪些?
      违章停车是否要扣分?现场和非现场的处罚有哪些?这就要看你在哪里违章停车。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


·商标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


·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一、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广义......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


·肺炎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上班得职工,企业应当支付报酬。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


·银行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现代人买房买车,有能力的人可以全款买下,但是大多数人会选择跟银行贷款提前消费,也要考虑到后面是否有能力还款,那么每笔贷款银行都会通过吗,也有......


·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代物清偿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代物清偿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一)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原债务的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