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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该怎么做?

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该怎么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法人包括一般法人、营利法人和特殊法人等。营利法人就是人们所说的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营利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住所、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那么,《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该怎么做?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个介绍。一、《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怎么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二、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责任是什么?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营利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成为营利法人的条件包括: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营利法人可以设监督机构。综上所述,营利法人是重要的法人类型,也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维护交易安全、遵守商业道德,并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应当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法人违法犯罪的,其直接负责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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