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上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再额外之余,有些人则为了欲望的满足,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毒品自古以来都是每一个执政的政府所打击和杜绝的。那么对于这些强行戒毒的人进行关押后,亲朋好友若想探望,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强戒人员怎么探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探视工作,根据《禁毒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强戒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本人亲自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所”)批准后,可以探视:
  
  (一)处于戒毒流程康复期或巩固期阶段;
  
  (二)长期住地在本区范围内的。
  
  第三条 强戒人员探视,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探视人与被探视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其他特殊情况探视的,必须提供具体书面说明材料。
  
  第四条 强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视:
  
  (一)处于戒毒流程急性脱毒阶段的;
  
  (二)有严重违规违纪或不配合治疗等行为的;
  
  (三)曾有在探视期间复吸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或逾期不归经历的;
  
  (四)有性病等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探视情形的。
  
  第五条 对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或有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经历的强戒人员的探视,应从严控制。
  
  第六条 强戒人员探视每次不得超过3天(不含路途时间),路费自理。
  
  第七条 强戒人员探视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强戒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大中队民警集体研究,填写《强戒人员探视审批表》;
  
  (三)强戒所管理科审核;
  
  (四)强戒所审批。
  
  第八条 强戒人员探视一经批准,由所管理科签发《强戒人员探视证明》,大中队通知其亲属或有关单位来人接回。
  
  第九条 强戒人员亲属或有关单位在接回探祝人时,必须写出担保书,强戒人员本人必须写出遵纪守法保证书。
  
  第十条 强戒人员探视期间,应每天在强戒所规定的时间内,用登记的固定电话向强戒所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强戒人员按期返所后,大中队应查验探视证明,进行搜身、尿检,了解其在外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 强戒人员探视期间有复吸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探视人员逾期不归的,强戒所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追回,并给予相应处理,逾期在外时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强戒人员怎么探视。在这些规定的范围内,除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外。正常程序,首先需进行申请,然后根据对在押人员的表现综合判定,来考虑是否可进行探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


·什么是敲诈勒索行为的后果?
      现在,我们知道很多的手段都在进行不停的更新换代,不仅仅是一些手机,电脑等设备,现在连犯罪的技能也在不断的更新着手段和套路。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资公司法人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资公司法人责任是什么?法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您可能对于法人这个概念都不是很陌生,但是在我们的现实......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一、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是需要偿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


·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地税局征收哪个税费?
      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征收的是哪个税费?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


·认为逮捕错误怎么申请复议?
      认为逮捕错误怎么申请复议?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国企签劳动合同。企业(包括国企)不存在编制一说,上个世纪80年代就实现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保壳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保壳类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大多具有盈利能力差、债务负担重等特点,管理层经营压力较大。为避免退市,该类上市公司具有通过重大交易或事项的特别安......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施行的,为了防治船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