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通常我们认为醉驾是在饮酒醉酒的状态下进行驾驶,而其他的情况是

通常我们认为醉驾是在饮酒醉酒的状态下进行驾驶,而其他的情况是不构成醉驾的,但是事实情况是否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如今法律上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越来越严重,那么停车场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停车场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
  
  
  醉后小区内开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3年12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道路”除了传统概念的路,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有关规定,都属于“道路”范围。 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罪名。危险驾驶罪包含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类型。 醉酒驾驶,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安全阀的规定
  
  1、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将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
  3、本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停车场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简单的了解了吧。在法律规定上是算醉酒驾驶的范畴的,但是同时他也有一定的争议性,毕竟在停车场是没有多大的危险性的,但是按照规定也属于醉酒驾驶,一经发现也是会被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要到哪申请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是在当群众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是因为无法支付高额的律师代理费用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那么要到哪申请法律援助......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房价也愈涨愈烈。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农村人口依旧占半数以上。很多外出务工人士无法支付高额的房价,......


·对于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什么权利?
      对于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什么权利?肖像权是属于人格利权,肖像权是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


·软件著作权怎样登记证?
      我们您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每人都依法享有隐私权、肖像权和著作权,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著作权。其实著作权也可分为几种,比如版权、文章著作......


·按照法律法规对于离婚案件的规定
      按照法律法规对于离婚案件的规定,对于抚养权进行判决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用。对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经了解之后法院会执行强制执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需要由双......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


·合同到期继续履行按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继续履行按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


·个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