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才会确定遗嘱有效;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二、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一般来说,共同遗嘱有四种表现:1、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遗产多为共同财产;3、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并约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指定的第三人;4、相关的遗嘱,即形式上各自独立、实质上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一方遗嘱撤回或失效,另一方的遗嘱也归于失效;一方遗嘱执行时,他方遗嘱不得撤回。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夫妻共同遗嘱的设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处分的对象是作为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综上所述,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的财产一般是由夫妻共同拥有的,如果订立遗嘱都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一方订立的话,那么只能对自己的哪一部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如果没有通知对方而订立的,也是属于无效的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合同毁约一般不会双倍赔偿的。(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了三类,即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如果侵犯了其中一种的话,那都是可以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现实生活......


·2023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2019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


·工伤鉴定失败医疗费怎么报销
      作为劳动者来说,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一定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虽然说遇到工伤这样的事情,是有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的。但是,是否属于工伤也是需要......


·是不是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免税?
      是不是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免税?根据《经济补偿金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代通金并没有严格规定,实际操作中也......


·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活跃,由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呢?此外,从法律......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


·什么是旅游诉讼心理?
      什么是旅游诉讼心理?1、旅游诉讼心理是指旅游者对即将进行或已经进行的旅游诉讼的心理反应。旅游诉讼心理绝不是也不应仅仅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


·房屋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房屋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1、继承公证书或继承法律文书......


·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
      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