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员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我们在下文就来大致的了解一下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女职工在哺乳期是不能被辞退的,除非女职工存在重大违纪行为。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三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两种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及工资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二种方式,如果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上面就是我们给您总结的女员工三期时间段的权利,不要总是觉得自己在此期间是被动的,国家对女职工是很关注的。如果我们被解雇,我们可以通过仲裁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补偿。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也会尽力帮助您们争取您们应该得到的权益,有需要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快速为您解决相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一、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农村有林权证的山林是依法承包的,法律是保护承包人权利的......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在拿到认定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再次进行工伤认定,但是一般来说,若鉴定......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


·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会如何预防纠纷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进行借款活动时,对于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呢?此外,若是在实践中未能预防......


·一、深户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一、深户买二套房首付多少?1、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2、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在国家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情况在所难免,对于农民来说,房屋的......


·刑事赔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


·租赁合同到期自动延续的规定
      租赁合同到期自动延续的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


·车子被撞能申请误工费吗?
      车子被撞能申请误工费吗首先要确定你的车是不是营运车辆,如果是且有完备的营运资格手续,那么可以民事商议误工费用,若对方无意支付,可以走正常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