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离婚之后却又想变更抚养权,而此时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吗?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夫妻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
  
  一、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允许夫妻在离婚之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而此时可供选择的变更方式分为了两种,即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而多数情况下在无法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变更。因此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吗?答案就是肯定的,法律中并没有限制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证驾驶致人轻伤赔偿哪些
      无证驾驶致人轻伤赔偿哪些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其实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很大的,因此我国也严禁无证驾驶的行为。而要是出现无证驾驶致人轻伤的情况,......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


·不能胜任工作能不能调岗?
      不能胜任工作可不可以调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
      在一个法制健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明显是不被允许的。在我国公民的遗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作为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随意抛弃或......


·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在购买房产方面做出了限制,因此有一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往往会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但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种情况下,......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


·根据法律规定持刀伤人六刀出血过多是什么伤?
      根据法律规定持刀伤人六刀出血过多是什么伤?根据法律规定持刀伤人六刀出血过多是重伤,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持刀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犯罪人希望发生犯罪结果的意图不同,我国刑法第......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