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什么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这是相辅相依的,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享有自己相应的权利,那么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就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日常的民事纠纷当中,如果符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话,是要依法追究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什么?
  
  一、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什么?
  
  (1) 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 。
  行为的违法性是构成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作为的违法行为 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法律一种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法律要求行为人在某种情况下,有做出某种行为的义务,必须履行,负有这种义务的人没有履行
  (2 )损害事实的存在。
  只有在民事违法行为引起了损害后果的情况下,行为人才负民事责任 。包括财产方面的损害和非财产方面的损害
  (3)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客观现象之间的一种本质必然的联系。
  (4)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错。
  过错是指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过失和故意两种。民法中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不因系那个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不同,但以下情况中,行为人的过错大小,又是确定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A混合过错 不履行合同或民事损害是由当事人双方过错所引起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或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B共同过错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都有过错的情形 应承担连带责任C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只损害后果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的,加害人的民事责任便可减轻或免除。
  二、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属于违法的,因为自己的行为而造成了一定损害的事实,主观上是错误的,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后果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的。民事责任的追究,需要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和犯罪事实,依法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我们您对于处罚方面肯定都是很关心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不想被处罚。处罚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当中形式有很多,其中在我们生活当中遇到的最多的处......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资本金不得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2、资本金不得为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违规......


·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对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医疗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单位来是,进行劳务派遣的理由是为了获得更......


·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


·2023年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才新增加的罪名,但其中的内容可以说与当下时代的情况是比较契合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也适当的增加了两......


·当二次起诉的时候
      当二次起诉的时候,如果法院认定为夫妻双方的感情还是处于尚未破裂的情况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大家都知道,二次起诉离婚是由于法......


·一、夫妻婚后财产理财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婚后财产理财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保险的理财产品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盗伐林木材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盗伐林木材量刑标准是什么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哪些行为属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与聚众斗殴罪是不同的,前者最多属于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不过,聚众斗殴罪中也是需要行为人具体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那么哪些行为属于......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交强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的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的规定管辖地是哪里?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