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就一直拖着不还钱,

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就一直拖着不还钱,债权人试了很多办法都不能解决还钱问题,就采取拘禁债务人或与债务人相关的人来要求还钱,那么索要债务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索要债务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吗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对非法拘禁罪的处罚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具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在特征上与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手段,来胁迫他人履行债务。但客观上已经造成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也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则应当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索要合法债务而拘禁债权人,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债权人索要债务一定要用合法手段解决。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宅基地房纠纷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房纠纷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


·高空坠物前挡风被砸怎么办?
      随着当前城镇建设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坠物的危险也越来越难以避免。高空坠物可能出于人为,有可能是意外因素,比较容易造成地面上行人的人身伤害......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需要了解死亡证明办不了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原因做出不同处理,比如说缺少材料的需要补齐材料之......


·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如何处理一、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如何处理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方违约时,违约一方仍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此时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而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抚养......


·跨省打预防针需要什么
      我国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如果有低于6周岁的儿童迁入其他省份,可直接携带......


·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作用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民法总则法律行为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律行为规定有哪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今社会的规矩就是有法律来定,而我国最为广为人知的法典就是民法总则,其中的内容包含很多,覆盖......


·什么是分家析产?
      什么是分家析产?分家析产应注意什么问题分家析产公证流程:1、分家析产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3、到房管局......


·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哪些方式,风险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哪些方式,风险种类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


·由于当前社会上醉驾行为的普遍
      由于当前社会上醉驾行为的普遍,我国对于醉驾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被交警检测出醉驾之后,需要进行酒精检测。一些特殊的醉驾案件还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