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类似于QQ、微信、微博等社交联络工具,以其方便、快捷、多功能等特点受到了大众的接受和欢迎,但同时也吸引了不法分子的注意,将其作为实施诈骗的手段,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盗取他人微信,冒充发送骗取财物的信息,那么,如果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呢?
  
  一、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
  
  首先应尽快把微信找回,用手机绑定的,通过短信可以找回,QQ绑定的也可以。找回后,立即更换密码。然后,在朋友圈上广而告之自己的微信被冒充了,若有借钱等等,不要相信,可能不是本人。对于已经发生的诈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微信诈骗的相关法律规定
  
  微信诈骗的实质其实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5、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退赃或退赔的;
  
  (2)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综上所述,关于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的问题,首先应立即通过其他手段将微信找回,并告知微信好友,如已发生受骗事实,应立即报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人按诈骗罪论处,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判处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判处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地车牌肇事逃逸了有什么处罚?
      外地车牌肇事逃逸了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


·打伤人派出所怎么处理?
      在生活当中打架的事情是比较经常发生的,如果发生了打架的事件一定要及时的制止,如果因为打架的事件受伤了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并且受伤了是需要进行伤......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是否有区别
      很多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以后,大多数情况下针对赔偿的事宜和用人单位都不能协商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进......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有效,因为本身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对于遗嘱的这样一种效率方面的规定就没有强调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够......


·生产销售假药刑法规定怎么判
      生产销售假药刑法规定怎么判一、生产销售假药刑法规定怎么判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怎么给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怎么给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按照协议数额和协议方式来进行支付,或者是按照生效的法律判决支付。《最高人......


·新民事诉讼法法庭调解程序是什么?
      新民事诉讼法法庭调解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院调解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


·刑事案件中书记员哪些情况要回避
      刑事案件中书记员哪些情况要回避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


·如何解读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内容?
      如何解读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内容?最近几年,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隐私,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保护个人......


·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公民若想要收养孩子的话,并非不可能,但收养孩子建立的是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要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