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因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仅要量刑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呢?也就是说,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二)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无论是否首要分子,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其仍然参加聚众斗殴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犯罪的行为人。对于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或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依法应予支持,并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通过上文的解答,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问题,您此时应该已经有答案了吧。应该注意的是,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能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信用卡欠账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账离婚算共同债务吗?1、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


·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行使
      追偿权行使的前置条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能《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明确规定,“……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


·什么叫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刑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各种人为因素,例如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或疲劳驾驶等等。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才能判断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毕竟我国......


·人们买二手房房龄重要么?
      人们买二手房房龄重要么?1、房龄会影响房子的硬件设施。房龄愈高,一般而言,其资产贬值就愈发严重,不管是房子的硬件环境,还是居住舒适度,都是逐渐......


·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这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一、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可以强行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


·提请不予逮捕的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提请不予逮捕的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提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由三部分组成,具体的写法是:(一)首部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


·检察院以团伙诈骗批捕的后果是什么
      一、检察院以团伙诈骗批捕的后果是什么检察院以团伙诈骗批捕的后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


·机票条码能泄露个人信息吗,该怎么预防信息泄露?
      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大程度上为我们带来了便利,但是它也加速了我们个人信息泄露的速度,也给那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在现代生活中泄露个人信息的方式五......


·如何申请退出法院限制高消费令
      如何申请退出法院限制高消费令?1、就是赶紧还钱。只有还钱了,才能不被限制高消费。2、如果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以把情况给申请人说清楚,取得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