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代位权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具体为: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1、所谓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不享有合法债权,代位权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基础。
  2、所谓债权必须确定,是指债务人对于债权的存在以及内容并没有异议,或者该债权已经经过了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债权。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主张代位权。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意味着债务人不仅应当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而且此种权利必须到期,因为没有到期,则谈不上怠于行使的问题。
  所谓怠于行使权利包含两重要素:第一是处于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第二是债权人具有懈怠、不积极的主观因素,两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必须主客观同时考察才可。事实上某人拥有债权,并非一旦到达履行期就必须立即行使,否则将被视为懈怠。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就是给权利人以充分的时间来自由行使权利,我们每个人对权利的这种自由必须尊重。债务人未能及时行使权利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可能正在秘密收集证据,为起诉次债务人作准备等,这不能说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因此主客观皆具备才具备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二、债权人怎么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合伙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综上,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其实代位权的行使会影响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交易,所以在行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另外,在行使代位权时会涉及到部分行使费用,这一费用该由谁来支付呢?对于这些比较专业的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行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2003年1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2月18日江苏省......


·交通肇事逃逸是民事诉讼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民事诉讼吗?一般可以民事诉讼处理,但对于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后果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


·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如果要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要求此时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而此时对于自然人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与单位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立案标准......


·哪些行为会以盗窃罪处理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达1000元—3000元以上的,通常都会构成盗窃罪。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盗窃罪的金额可减半......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
      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一、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一、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在创业者中很有“群众基础”。(1)信用贷......


·撤三答辩模板是怎样的?
      撤三答辩模板是怎样的?撤三答辩模板是对于撤销的答辩,比如说认为这个撤销不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紧接着将法律依据列举出来。商标撤三需缴纳的......


·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现在很多房东把房屋出租出去后就什么都不管了,根本不知道还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那么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什么?......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化概念是什么?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化概念是什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化概念是:就是改变以前,是否逮捕完全由检察机关单方决定的模式,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现在各地拆迁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有些人觉得拆迁可以有一大笔的补偿款,但是对于一些工厂来说并不是一件什么值得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