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不同脾气秉性的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纠纷和矛盾,尤其是当事人如果性格急、脾气躁,就很容易与他人产生肢体摩擦,甚至打架斗殴行为,对于没有造成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赌博、盗窃等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都适用于治安处罚法,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问题,大致可分为五个类别,首先是惩罚力度最轻的警告,其次是罚款处罚,最严厉的是行政拘留,此外还有吊销相关许可证以及对外国人实行的限期或驱逐离境等处罚,同时,对从重、从轻及免于处罚的情形也进行了明确。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超过12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超过12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2年应该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可以得到十二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


·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根据征地的区域以及征地的类型等因素,是会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对于这类问题可能您了......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一、什么是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


·预防方法
      预防方法一、加强对网民的法治教育,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网民有言论的自由,但在行使自已的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


·哪些二手房不能够买卖呢?
      哪些二手房不能够买卖呢?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影响二手房价格的因素又有哪些呢?实际上,影响一套房屋市价的因素很多,包括:物业类型、结构、......


·劳动合同签了没交社保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了没交社保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


·要如何认定受贿犯罪共犯
      如果两人以上共同行贿、受贿的,是共同犯罪,需要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定罪量刑。介绍贿赂罪也是贿赂犯罪的一种,那么,介绍贿赂犯罪与......


·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驾驶员违章扣分规定中是否有时间限定
      驾驶员违章扣分规定中是否有时间限定驾驶员违章扣分规定中是有时间限定的。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


·一、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一、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