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在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人民法院不会只听从公诉方的诉讼要求

醉驾在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人民法院不会只听从公诉方的诉讼要求,在庭审进行的过程当中,当事人的自我辩护,也就是当事人的陈述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所以有些司机在醉驾被逮捕以后,开庭之前可能当事人也会考虑,如何为自己醉驾辩护?因为毕竟当事人还是希望法院能够结合自己的相关陈述从轻判决的。
  
  
  一、如何为自己醉驾辩护?
  
  在庭审过程中,只能见招拆招了,这个没办法提具体信息,但是要注意
  
  1、措辞
  
  2、问题的分析,
  
  3、该说说不该说的一字别提;
  
  4、要有充足的准备,准备是指所涉案件的一切信息都要掌握在手,这个要提前搜集。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所以,自己为自己辩护是肯定可以的。再次,刑事诉讼中,除了被告人为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极这几个个别的情况之外,法律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换句话说,在以上的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如果没有,法院将会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二、醉驾入刑标准?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三、醉酒驾驶行政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涉嫌醉驾的司机,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所以关于如何为自己醉驾辩护这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因为法庭在审理过程当中所提问的问题都是非常随机的,只能说在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时候,根据法院的审理见招拆招吧。而且相对自我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才是重要的,所以关于自我辩护也不需要考虑太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材料要求是什么
      一、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材料要求是什么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份(申请者签章并用铅笔填写表中详细内容)。2、计算机软件说明书二份。......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特别法人吗?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特别法人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人是特别法人,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由我国境内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故意伤害轻伤原告撤诉后还可以起诉吗?
      故意伤害轻伤原告撤诉后还可以起诉吗?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


·合同的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合同的抗辩权类型有哪些?说到合同的抗辩权,我们一般就会和履行其债务的权利结合起来,其实,合同的抗辩权类型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在进行行使抗辩权......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钱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钱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现在很多单位都不保管劳动合同,档案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暂时自己保管都可以。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


·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冬期施工应注意问题是什么?大面积的土石方开挖工程现场应该注意的关键点有1、开挖边界。超过了边界线的开挖估计不会计算......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一、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