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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监护人如何认定?

现如今由于家庭纠纷日益增多,在诸多民事案件中,愈来愈多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无法自行维权时,这时就需要一个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监护人为其维权。本文主要就监护人如何认定做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监护是一种职责和义务,我国法律中采取广义上的监护含义。监护人往往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被监护人完全无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其进行民事活动。被监护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进行民事活动亦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或者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在民事案件中,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诉讼代理人。那么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呢?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 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2. 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以及监护人如何认定。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监护人没有履行其监护职责,换句话说当法定监护人资格无法确定时,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权利,这时就需要相关部门为其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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