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七十二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9号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第四条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其实对于很多比较常见的犯罪,我国都是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并且有些罪名还不止一个司法解释规定。而有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才能让法官更好的对刑事案件作出审理、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流转)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是被禁止的,但这一规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保外就医最长期限有多长
保外就医最长期限有多长罪犯保外就医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
·分析并购基金盈利模式是什么
分析并购基金盈利模式是什么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
·2023个人退税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个人退税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1、今年个人退税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从去年起,我国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就是说,工资薪金......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诉讼向谁提出?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诉讼向谁提出?一、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诉讼向谁提出?可以向法院直接提出诉讼,打官司首先要收集好证据,侵权官司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您都知道,在办理股权质押时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但是您知道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和股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吗?虚拟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