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还完房贷后如何撤销他项权证?

还完房贷后如何撤销他项权证?买房,是每一个成家的人都要面临的问题。现在房价越来越贵,很多人便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买房时,会涉及到一个他项权证,这个证代表着房产的完全产权还不属于你,并且需要还完房贷才能撤销他项权证。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还完房贷后如何撤销他项权证。一、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还完房贷后如何撤销他项权证首先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需要携带结清证明,注销抵押申请书,两证,他项权证明以及身份证等资料。从目前的还款情况来看,贷款结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正常结清;二是提前结清。前者是指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还清;后者是指借款人提前部分或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如果借款人要提前还清贷款,那么得按照经办行的规定提前进行申请,待通过审批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三、银行撤销他项权证流程1、房子贷款还清最后一笔,就可以到银行,带上身份证,去银行柜台窗口说明一下,银行柜员会在系统里查询到你的贷款信息,然后拉一份最后几笔的还款清单。2、取号,到另外窗口办理,把那个“还款清单”给银行柜员,他会给你出一份“贷款还清证明”3、到二楼“权证管理”窗口,把贷款还清证明给柜员,核对后柜员会找出你的他项权证还有一份建行盖章的“注销申请表”一起给你4、带着他项权证、房本、身份证、注销申请表到房产交易中心,取号,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注销,会在房本那里盖注销章还完房贷,一身轻松。但是提醒广大“房奴”们这并不算完事,一定要记得及时去撤销他项权证 ,这样才算拿到了房子的完全产权,对自己的房子才有更多的支配权。所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新闻报道中层出不穷,那......


·五险一金指缴付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对于任何一个劳动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就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它涉及到以后的养老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可以得到多少钱获得多少......


·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


·劳动仲裁如何确认是否上诉
      如果仲裁后一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通知被告方,不用查询。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检察院不批捕一般没事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一般没事吗?检察院决定不批捕不等于没事了,也许是因为证据不足才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继续补充......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


·宁波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们对于司法鉴定应该不是很了解,司法鉴定是对于涉及诉讼中的专业问题或者专门知识的鉴别或者是给出相应的意见,这是司法鉴定。那司法鉴定不是任何人......


·敲诈勒索罪入刑标准安徽省如何规定的?
      敲诈勒索罪入刑标准安徽省如何规定的?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


·诉前保全的财产不见了应该怎样办理
      诉前保全的财产不见了应该怎样办理如果法院执行财产保存措施后,没有财产可以保全的,法院可以停止保全措施,并且申请人交纳的保全费用不作退还。二、......


·非法收养儿童的处罚问题及符合收养的条件
      非法收养儿童的处罚问题及符合收养的条件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成长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发展,我国对收养小孩有严格的限制,且规定收养小孩必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