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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土地资源从始至终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国公民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租用国家的土地资源,而且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有限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和土地的规划性质有着莫大的关系,我们就拿商业楼房来说,来了解一下商业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业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1、商业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2、用地时间的计算从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取得土地时算起,因此不足40年是正常的。3、40年是最高用地期限,同房子没有关系,房子产权是永久的所有权。4、住宅土地的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商业用地是否自动续期,但相信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续期。物权法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原则是:国不与民争利。当然,最后怎样要看届时的具体政策了。
  二、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产权
  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如果是属于综合用地的话使用年限是50年。国家规定的仅仅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房子的产权并不受土地使用权的限制。现在商业楼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到期以后,要求开发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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