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

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知道自己属几级伤残之后一般都会比较关心退休后单位会对自己的工伤进行多少补偿。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不同退休后单位会进行的补偿肯定会不同。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说一下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阅读上面内容可以知道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这个问题的答案。即员工退休后单位会给八级伤残的员工补偿为11个月的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即八级伤残退休后出1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助金外,没有其他任何待遇作为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婚家庭一方有孩子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在二婚的情况下,仍然最后的结局还是离婚的话,那么,其实自己的婚姻之路还是比较充满坎坷的。但是无论如何既然离婚已经成了既定......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


·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开放好处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很多人把目光都投向了投资市场。融资融券在交易市场非常常见,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不太清楚两者的概念和定义。今天我们收集了相......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按照道理,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尽到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但是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该......


·酒驾撞人轻伤找人顶替什么处罚
      酒驾撞到别人,即发生了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


·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构成条件,处罚规定有哪些?
      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交通事故对家庭的伤害也是十分巨大。但事故发生,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更是令人发指,对于肇事逃逸者,必须给予严厉的惩......


·夫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相应的法律的问题,此时我们就会主动的去求助律师,以寻求帮助。而在委托律师进行起诉的时候,我们会先行发送律师函告知对......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权时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是什么?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权时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是什么?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土地广袤的国家。然而,其实由于我国的土地类型繁多,平原和丘陵较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