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处罚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保证了劳动者的权益,还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相关利益。实际上有些用人单位出于利益原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国家有相应的处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处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
  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曾经规定如不签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补偿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首先就是如果说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还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还有一个就是如果长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能会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孕妇要做好哪些防护?孕妇属于高危人群,如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更加容易发展为重症。这次的新型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


·怎么样办理节费通退费?
      怎么样办理节费通退费?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您都可以通过手机这个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与社会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每个月的话费也是一笔不小的......


·没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能起诉吗
      不能。起诉的条件是需要被告的信息的,起诉状上也需要注明被告的信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注册资本低但营业额大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低但营业额大有关系吗?注册资本低与营业额大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企业营业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营业所得总额。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


·因疫情停工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停工工资怎么算?因疫情停工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


·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定义是什么
      一、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定义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可以定义为机构投资者所收集的资产被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实际过程。虽然概念上这两方面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