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安全保障工程。对于相关工程质量的把控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而这一前提就是制定好相关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那么,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
  
  (1) 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 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 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 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5) 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具体分类标准见表1F420051。
  
  相关条例依据:
  
  第十二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三)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第十四条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六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站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七条 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第十八条 特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一)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二)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三) 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四) 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 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 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文件或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简而言之,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十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甚至会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不利影响。为了确保事故不发生,相关的等级划分是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一、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


·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算并购贷款吗?
      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算并购贷款吗?一、委托贷款算并购贷款吗委托贷款和并购贷款都算贷款的两种方式,不过这两种贷款方式不能混为一谈,委托贷......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一、什么是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


·怎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
      怎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一、怎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很容易就演变成高利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有的人就会问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


·江苏省强奸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强奸犯罪属于我国规定的八大暴力犯罪之一,由此可见,在犯罪的过程中是会导致受害人人身遭受损害的。一直以来,我国对此种犯罪的处罚就是比较严的。接......


·取保候审出了省抓到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出了省抓到了怎么办一、取保候审出了省抓到了怎么办?取保候审出了省被抓到了的话就只能羁押在看守所了,可以委托辩护律师替自己争取相关的......


·医师、律师等要求国家公认资格的专职人员
      医师、律师等要求国家公认资格的专职人员1.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简历,一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资......


·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怎么办?从公司法第32条第3项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判刑怎么判?
      国家制订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凡是侵犯他人权益的,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代理人可能会由于急于胜诉......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