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总则担保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法总则担保时效是多长时间?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担保时效是多长时间?担保时效一般是六个月时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保证人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民法原理,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债务。但债务的转让,使主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与主合同的债权转移不同,债务转移必须经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才能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除合同主体的变更之外,还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客体的变更。主合同的变更,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形成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而保证人所保证的是原合同的债权债权关系。对于变更后的主合同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亦即保证人未对新的合同同意保证的自然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达成还歉延期协议后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批复”中就有类似的规定。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仅在一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目的在于促使债权人及时向债务人行使权利,以避免保证人长期处于一种随时可能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利状态;另一方面,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若债权人不及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当债务人丧失履行能力后,保证人无法实现自己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利于保护保证人的利益。当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若债权人权为一般的主张债权,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不同的在于;在一般保证期间,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其保证期间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而在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才对保证人产生保证责任的效力。若债权人仅对债务人请求履行,而末对保证人请求履行的,保证人免责。因此,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必然对保证人产生效力;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向债务入主张权利的则不必然对保证人产生效力。另外,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仅要求债权人对保证人主张权利,如债权人书面的通知,保证人书面的承诺或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履行协议等,而没有如一般保证中必须起诉或申请仲裁。三、担保人的概念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民法典》担保时效是多长时间?一般时间为六个月,时间一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被免除。综上所述,担保人一般是作为第三方与债权人做出承诺约定,担保另一方会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协议内的义务,担保人通常是某些公司的法人或者集体组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早在2008年,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就部署了“三旧”改造的城市改造战略,广东省和广州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一、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夫妻一方......


·法律上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判?
      一、法律上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判?(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数罪并罚?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和第71条分别对数罪并罚的适用问题作了规定。1、普通数罪的并罚普通数罪是指判决宣告......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


·离婚时,婚后买房财产分割怎么做?
      伴随全国各地房价的飙升,房子作为不动产的价值越来越高,已经成为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主要焦点之一。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价值高,婚前买房压力......


·特殊职务发明所有权归谁?
      特殊职务发明所有权归谁?特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专利授权后,单位获得专利权。《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


·刑事诉讼法反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并非所有的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方都是有犯罪行为的,也并非所有的原稿就不需要承担刑罚,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我国现行法规定,在原告案件的基础上,被......


·他项权利证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他项权利证注销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利证注销流程是什么一、他项权利证注销流程是什么?1、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