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网络诈骗2999什么处罚

在我国网络诈骗2999什么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都有可能。司法实践是灵活的,不是死板的, 不会因为行为人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数额仅和法律规定的刑事立案数额标准差一两元就不立为刑事案件,实践中是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后,才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见,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而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异,以当地实行规定为准。当然,司法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区别合法的私募基金与非法私募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一、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


·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证件 一、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证件?
      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证件一、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证件?1、交强险的保险单。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


·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都存在合同的签署,用以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承包合同主要对于建筑......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互相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制定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在国外结婚国内再婚算重婚吗?
      在国外结婚国内再婚算重婚吗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


·拐卖儿童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案的量刑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刑?
      近几年,随着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的官员重点打击,各路“老虎”纷纷落网,通过媒体透露的贪污数量之大令人咋舌,但是媒体并不会透露他们判刑情况。在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