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

劳动合同是保障雇佣人和被雇佣人正当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工作过程中是没有签证劳动合同的,特别是农民工,所以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呢?于是,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材料:
  
  一、怎样认定为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
  险待遇。
  
  
  二、申报工伤的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
  
  
  不签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是工伤一样可以认定,赔偿等标准和签订合同的是一样的。
  只要认定是劳动关系,处理程序和一般的工伤程序是一样的。如果单位不承认是劳动关系就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去起诉。
  综上所述,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只是多了一个劳动关系认定的部分,这需要您收集平日里的考勤资料、工资发放凭据、工作牌等可以证明你曾经在此上班的相关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您在务工时尽量选择正当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给自己的权益多一份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别人拍照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对别人拍照算不算侵犯肖像权?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


·刑事犯罪嫌疑人无律师怎么辩护?
      刑事犯罪嫌疑人无律师怎么辩护?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寻求法律援用或者指定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


·当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一、当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


·竞业条款是入职签还是离职签
      竞业条款是入职签还是离职签人力资源离职是否签竞业协议取决于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工程发包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基本形式有哪些?一项工程的建设工作开始之前,工程的建设方会将该工程发包给有建设资质的团队,由该团队承包该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方则为......


·2023年劳动法年假规定是什么?
      2023年劳动法年假规定是什么?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


·什么是飞机延误保险呢?
      什么是飞机延误保险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坐飞机出门旅行。而由于各种原因,飞机延误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情况下,飞机可以......


·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方式有几种?
      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方式有几种?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


·保险法规定的追偿条件是怎样的
      保险法规定的追偿条件是怎样的一、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条件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


·国家规定加班四小时怎么算
      国家规定加班四小时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强制执行日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