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赌博不仅会对个人家庭造成极大的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所以我国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那么,赌博罪罚金是多少呢?网站将为你讲解这个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博罪到法院肯定是要判罚金,但目前并没有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赌博罪的罚金数额,只规定最低1000元。
  二、赌博罪的认定
  
  1、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2、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骗”,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诈骗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按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但是对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3、赌博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一般而言,两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区别十分明显,不易混淆,但对抢赌场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种是没有参加赌博的人抢赌场,另一种是参加赌博的人,因输了钱而不甘心而抢了赢钱的人。前一种情况,不管行为人是否冒充民兵或公安人员,只要抢了赌场且采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进行就应定为抢劫罪;如果没有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进行、数额较大的,可认定为抢夺罪;如果数额较小,则属于一般抢夺违法行为,而不能一概地定为抢劫罪,对于后一种情况也应区分对待,对参赌的人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赌资的,因为是发生在抢赌场的当时,可以认为是赌博行为的继续,是赌博罪行的表现,仍应定为赌博罪。但是如果参赌之人采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赌资的,应定为抢劫罪,与赌博罪实行并罚。
  4、赌博罪特殊形态的认定
  
  (1)赌博罪的既遂。构成赌博罪的三种行为方式的不同,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亦不同。就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而言,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人进行赌博的行为即构成既遂,至于被聚集的众人是否已经着手赌博行为在所不问,本人参加赌博与否也在所不问。对开设赌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具有营利的目的进行开设赌场的时候,就构成赌博罪的既遂,不要求已经进行了赌博。但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准备赌博设备,在赌场内也未同赌博者接触,只能理解为开设赌场的预备行为。以赌博为业的属常业犯,只存在构成犯罪与否的问题,也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2)赌博罪的数罪形态。行为人犯有赌博罪,同时又因赌博犯有其他罪的,如因赌博引起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杀人的,应把赌博罪同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联系起来,实行数罪并罚。同样,对于因赌博输钱而进行诈骗、盗窃、抢劫、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动以及以这些犯罪活动非法所得作为赌资进行赌博活动的,也应分别定罪量刑,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有的人认为这属于犯罪形态理论上的牵连犯,是不正确的,赌博行为并非上述各种犯罪的牵连犯,其并不符合牵连犯的构成特征。所以,由上述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赌博罪的罚金数额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主要跟案情有关。目前只规定赌博罪的罚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但会因为涉案金额和犯案情节的严重性而有不同。所以,如果您想具体了解赌博罪罚金是多少,可以将具体案情与网站上的律师进行交流。
  
  
  
总结:赌博不仅会对个人家庭造成极大的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所以我国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那么,赌博罪罚金是多少呢?网站将为你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怎么样的?认定职务作品方法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认定职务作品方法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可以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可以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


·肇事弃车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
      责任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二、行政处罚: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


·判拘役缓刑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判拘役缓刑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


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