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对中止犯必须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处罚中止犯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则。因此,不论犯罪行为的性质如何,也不论犯罪行为造成的现实危害怎样,只要构成中止犯,就必须对其免除或者减轻处罚。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因为中止犯既然自动放弃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大为减少;没有造成损害,说明客观上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从而应当免除处罚。这样做,可以鼓励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悬崖勒马,因而有助于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为造成损害,说明行为人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应免除处罚,而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的种类1、预备中止和实行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后来甲内心悔悟,打消了杀人的意念,返回家去,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预备阶段的中止。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为。例如,甲在杀乙的过程中,见乙痛苦的惨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止了杀人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实行阶段的中止。2、终了中止和未终了中止实行终了的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完毕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以前,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未实行终了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的实行行为尚未实施完毕时中止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当然也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甲想去某仓库行窃,之前甲去仓库周围“踩道”,决定行窃及出库路线。某夜,甲按照事先观察好的路线进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到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发出巨大响声。甲惊慌,急忙逃走。甲的这种行为属于盗窃犯罪的中止形态。犯罪中止跟犯罪未遂不是一个概念,犯罪中止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首先是犯罪人是自己真诚悔悟的,然后良心发现而停止的犯罪;或者是因为在犯罪中,由受害人或者是第三者劝说自己主动放弃的行为;再或者是因为害怕被判刑而停止的犯罪。
总结: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对中止犯必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哪些欠钱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
哪些欠钱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2.以集资办企业为名,......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产权证的。而在收房的时候也......
·行政裁决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裁决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
·合同到期超过1个月了怎么办?
合同到期超过1个月了怎么办?未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补签劳动合同时应该签订日期应该是当日日期,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自用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