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在现实的实际工作活动中,劳动合同到期是您经常遇到的问题。合同到期后不续期会有两种情况产生,一种是有补偿的离职,一种则是无补偿的离职。那么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由提供的资料可知,当用人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原有的劳动条件时,员工仍然不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这便是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如果需要提供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总结:在现实的实际工作活动中,劳动合同到期是您经常遇到的问题。合同到期后不续期会有两种情况产生,一种是有补偿的离职,一种则是无补偿的离职。那么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村征地的法律依据和补偿费标准
      农村征地的法律依据和补偿费标准一、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那......


·离婚房产一人一半怎么处理?
      离婚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件大事,涉及到很多事情,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等。如果双方只有一套住房,并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内,则应该按照平均分割的方式处理。那么,离婚房......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1、首先,两个纠纷案件不可以并案审理;2、其次,两种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部分第12条、第13条,财产纠纷不属于侵权......


·2023国庆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相信国庆节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最期待的,因为国庆节是可以带薪放假七天,这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高兴的事,但有些单位因为比较忙,在国庆的时候让劳动者加班,那么国庆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这......


合同到期无补偿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