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在我们需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不可以造假,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您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您赔偿。
  可以将“证明”换成“承诺书”:本人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姓名,号码,工作单位,等等)属实,若非属实愿受免职处分。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二、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这个问题,其实是不可以造假的,因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和用人单位没有雇佣关系了,如果造假的话,于情于理都是不合适的。而且,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有一定的范本的,上文中也给出了介绍
总结:在我们需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国家的公共卫生对公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所以说,我国的医疗部门在进行采血的时候,针对血液的运输作业的检查和采血制品的要求都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好多传染病都会通......


·学生打架斗殴怎么改正?
      中小学生活泼好动,对自己的情绪管理不好,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口角的,可能会大打出手,对于学生打架的,学校会严肃处理。那么,学生打架斗殴怎么改正?这个需要学校、家长加强思想教育、对打架学......


·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土地管理法中划拨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划拨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


·单位辞退员工医保卡可以自己续交吗?
      单位辞退员工医保卡可以自己续交吗一、单位辞退员工医保卡可以自己续交吗?可以个人缴纳社保,只能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关于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基础,具体应以申请......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