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4、客观要件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在犯罪构成上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客观方面必须有违反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2、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要求交通肇事行为必须造成严重的后果,具体是指: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一个加重情节,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具体是指: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在判断具体的行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首先就要看有没有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而根据规定,一旦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情况下是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其实有很大可可能可以适用缓刑的。
  
  
  
总结: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一、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对其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督和考察工作,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以下任意一项回答为肯定的,则构成撤销......


·如何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一、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3、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青岛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职责
      司法鉴定是一种十分专业的的行为,经常受到您的关注和热议,司法鉴定机构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的才能够进行司法鉴定,而鉴定机关也要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那么,青岛司法鉴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


·2023年信用卡刑法新规是什么
      信用卡刑法新规是什么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