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理的
公司内部的股权如果发生了变动,双方仅仅只签订了股权协议以后并不代表着在法律上就发生了效力,工商部门的登记处没有进行更改的话,股权转让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工商局进行登记之前,受让方和转让方必须向国家税务部门交纳股权转让的税费,那么,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理的?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理的?
办税程序:
一、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或纳税义务的转让方。
(二)时限
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后至股权变更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
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
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
5、完税凭证原件(已经解缴税款的出示)
6、结婚证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出示)
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出示)
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出示)
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出示)
(二)提交资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请在“正当理由的情形”栏中填写相关政策的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
5、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7、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8、完税凭证复印件(已经解缴税款的提交)
9、股权变更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提交)
10、结婚证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提交)
11、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提交)
12、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提交)
13、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印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提交)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需要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15天之内,到当地的税务部门依法缴税纳税的,股权转让当中涉及的税费一般是一次性缴纳的,缴纳完毕以后,税务局会给双方出具完税凭证。凭借完税凭证和其他材料,就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总结: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理的公司内部的股权如果发生了变动,双方仅仅只签订了股权协议以后并不代表着在法律上就发生了效力,工商部门的登记处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债务追讨委托书范本
债务追讨委托书范本在遇到他人借钱不还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不知道该如追讨欠款,此时会选择委托一些有能力的人来帮助自己,如律师。此时,需要写一份债务追讨委托书,那么您知道这个债务追讨委......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拆迁律师认为作为被拆迁人应该知己知彼,除了要了解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的各种全力和职责,也要熟记自己的各项重要权利,不至于在一些时候,在征地拆迁过程......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便是贷款买房也负担不起,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还要花费一些不必要费用。那么通常贷款买房首付一般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回避方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就包括回避。这个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防止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在刑诉法之后,最高法又......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
·如何收集分居两年的证据
如何收集分居两年的证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但是,在实践中,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非常困难,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