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打官司有哪些费用?

打官司有哪些费用?
  
  一、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
  
  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一般由原告预交,待判决出来由败诉方承担或分担。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一审、二审、部分再审案件);
  
  (2)申请费(含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请破产等);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a、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b.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c.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d.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e.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f.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g.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h.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i.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j.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b.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c.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b.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3、申请费的交纳标准(略)
  
  二、刑事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不用支付诉讼费。
  
  三、律师费
  
  如果不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的话,不发现些费用,如果聘请律师代理,律师费按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具体的律师费收费方式、金额由与律师协商,以双方协商的标准收取。
  
  当事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分为诉讼费与律师费,而在刑事案件当中通常是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北京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北京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债务的计算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划分平均计算,首先是尊重当事人的合法真实意愿来进行决定,如果双方争执不休不能够达成......


·我国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样子的?
      当行政机关的不正确的行为,或者是司法机关的一些行为,让当事人的相应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的时候,相关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


·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借款担保事后补办是否有效在进行债务往来的时候大多数债权人都需要让债务人找担保,这就是所谓的借款担保,借款担保是指借款人有......


·公司倒闭欠供应商货款
      公司倒闭欠供应商货款如果是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若是其他性质的公司,在向法院提......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虽然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如果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就是不能办理的。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情况下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不到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之后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确实是比较正常的,通常都是为了孩子的抚养费用,这是因为在离婚之后,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根......


·认罪认罚是如何申请的?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自行供述,对监察机关所指控的罪项没有异议也愿意承担量刑的话。监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嫌人认罪认罚进行从......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婚姻法”规定,男子不得在女子怀孕,生子,哺乳和产后一年时离婚。即使在堕胎之后,也无法提及离婚,但女......


·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立案条件是需要有证据的,诈骗证据不足不立案。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