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挪用特定款物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挪用的对象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等七项款物,如果是挪用其他的款物,则不能构成本罪。须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认为,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抗洪、抗旱、抗震、防汛等工作的重大困难和损失的;挪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直接侵害群众生活利益或者妨害恢复生产自救的;直接导致灾情扩大的;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群众逃荒、疾病、死亡的等,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综合上面所说的,挪用特定款物是属于违反了特定款物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因此,国家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就会让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所给出的处罚标准会按情节的大小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埋藏物自己占有是否允许?
      埋藏物自己占有是否允许?一、埋藏物自己占有是否允许?《物权法》与此有关的法条: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


·山东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是我国的人口、经济大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土地纠纷也日趋严重,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要对相关的知识信息有所了......


·网贷欠了几千能起诉吗
      网贷欠了几千能起诉吗?一、网贷欠了几千能起诉吗?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额度超过2000之后,就已经可以构成诈骗犯罪,有被网贷平台告上......


·外孙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外孙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


·多次受贿未处理的按照什么处理
      对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调查会发现当事人实际上是属于多次受贿,其实也就是在第一次有了受贿的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以后就会有些肆无忌惮了,而在......


·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通常是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是否判刑要看具体情况。若是法......


·一、重婚罪检察院立案可以吗?
      一、重婚罪检察院立案可以吗?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一般是贪污贿赂案件,但是任何公诉案件都需要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婚罪属于相对公诉案件,既可以由公......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担保的概念很多人都不陌生,有时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担保人来担保贷款,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对这个的详细说明,其中内容包......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样本?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样本?有什么大概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安全监理工作目标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3.1安全监理工作内......


·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土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