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宣判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宣判吗?
  
  一、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宣判吗?
  
  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可以缺席宣判的,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法律规范对于自诉案件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缺席判决也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实施的行为,自诉案件并不满足条件,故此法院或者是检察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若是发现任何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此时都不能进行宣判。若是经过了解后,确认是无故缺席的,那么拒绝开庭的人一般也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分割?1、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


·嫌疑人被网上通缉多久会撤销掉?
      一、嫌疑人被网上通缉多久会撤销掉?网上通缉不会自动销案,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自动投案、被击毙或者被抓获,或者发现有其他不需要采取通缉的情形的,......


·实物抵押借条应该怎么写
      实物抵押借条应该怎么写?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号码: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都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


·检察院超期换押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超期换押是否合法?检察院超期换押,显然是不合法的。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


·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
      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直接实现著作权利益的重要方式,实践中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而进行著作权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可能......


·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一、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医院无权鉴定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工......


·行政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赔偿的范围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监狱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当犯罪被判刑,在监狱里面也是有机会能够减刑假释的。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一、监狱减刑新规定有......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