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三、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事实上,在老赖跑路的情况下,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没有什么统一的参考依据的,因为能证明老赖借钱是为了家庭生活的话,那可以向老赖的配偶追偿,有担保人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罪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说到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自然也就是刑事方面的,也就是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判刑处罚,这样会给行为人留下案底,进而影响到日后的生活工作。而......


·一般债权转让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般债权转让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适用中断。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催收内容。(1)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


·追尾后全责如何赔偿
      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全责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


·出轨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出轨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出轨离婚财产但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的,夫妻之间有一方出现出轨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其财产的分割可以遵循以下四大原则......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


·一、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二手房首付多少
      二手房首付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区别是什么一、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


·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意义重大,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不仅关系到劳动
      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意义重大,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福利待遇问题,更是在劳动纠纷中对索赔等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保费之后有什么变化?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保费之后有什么变化?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所以在生活中许多人都纷纷购买各类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商业险、医疗保险等等,其目的是......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