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继承房屋需要首先进行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按照前一个步骤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其他公证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2、继承、赠与、遗赠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3、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
  
  当事人申请出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的,按照第六条“继承、赠与、遗赠”标准减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遗产数额不明的,协商收费。
  
  二、办理遗嘱公证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涉及房屋等不动产方面继承的时候,首先是需要确定继承具体的内容,然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直接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进而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公证费用,之后才能够进行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规中违章停车罚款扣分吗
      交规中违章停车罚款扣分吗?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应该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


·高温补助河南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是前提就是身为企业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一定要学会知法用法,并且守法。如果劳动者自己都不会拿起......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虽然在很多方面,我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特殊保护的,但这并不代表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也一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精......


·买房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买房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


·如果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
      一、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


·委托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委托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在合同的分类当中有一种是委托合同,其实也就是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一些事情。签订委托合同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情况的,那么......


·刑法对犯罪团伙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犯罪团伙的认定是怎样的(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3)有预谋地实施犯......


·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一、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法律未明确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3条,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公司有最低注册......


·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
      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不过土地证的确分颜色。因为土地证分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以颜色也是......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就可以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活动公司法人的身份,为了使得公司能够较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