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注册资本的高低影响什么关系

注册资本的高低影响什么关系?1、认缴制下,认缴资金虚高不再是企业实力的体现须谨记,注册资金越大,就意味着企业要承担着更大的责任。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注册资本多一些,在经营交往中,给外界比较有实力的印象。但是,合作者实地考察,公司实力便一清二楚。所以,这种通过提高注册资本金额来获取公司实力提升的想法,是不可取的。2、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章程规定是20年内将注册资金实缴即可。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3、认缴资金虚高易招致黑名单虽然企业的实缴资本验资程序取消了,但其认缴资金将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只认不缴”会影响到公司的诚信度,这对于公司的发展是没有半点好处的。监管部门也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承诺的话,监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对其公司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会被写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这将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也加大投资者自身的诚信和法律风险。二、怎样选择合适的注册资金?1、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缴出资的承诺。2、递增为妥,注册资金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金设置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再做增资处理。3、行业为准,同行标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同行业,参考同行业者的注册资金。因为有很多项目在招标的时候,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有最低限制的,但也不能因为这样企业就不考虑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实际上注册资本的高低对公司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刚开始确定注册资本的时候还是要量力而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关于行为人醉驾撞伤人判刑多久?
      一、关于行为人醉驾撞伤人判刑多久?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方面,醉驾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故意隐瞒疫情会受到什么处罚?
      故意隐瞒疫情会受到什么处罚?从疫情严重区域返乡和与此类人员有无防护密切接触的个人、单位不如实报告或隐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说到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这是一个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的问题,是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的。......


·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2023
      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2023一、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可以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子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一、工伤职工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工伤职工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内容是什么?工伤职工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


·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案件审理时司法鉴定结果是重要的证据,在审理结束后就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对受害人赔偿。根据伤残等级和类型还有受害人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赔偿,有......


·货物运输损害如何索要赔偿?
      货物运输损害如何索要赔偿?现在物流的快速发展,使得货物运输的发展也是非常快速的,出现货物运输损害的情况就大大增加,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索要......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不是无效婚姻,具体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


·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平日里不能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这种心态,否则就很有可能为此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的。可有的时候,恰巧房东和租客就是都没有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