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签了买卖合同毁约怎么解除

签了买卖合同毁约怎么解除?签了买卖合同毁约需要支付了违约金以后才能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二、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买卖合同或其他的合同,并不是说毁约以后就只能解除合同了,在解除合同之前最起码要让对方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且有的时候,就算是支付了违约金也赔偿了损失,那也得继续履行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在实际生活中,当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当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就交通事故相关问题处理未达成一致,而选择向法院起诉。通常而言,法院起......


·一、企业招收童工犯什么法?
      一、企业招收童工犯什么法?企业招收童工触犯的法律是: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驶时一旦发生事故
      驶时一旦发生事故,事故不严重的话可以私了,一般来说私了的还是较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多数人还是选择报警处理,报警后交警会对事故进行......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环境问题是当下的热门话题,如今政策也偏向与环境友好型发展,众多的绿化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出。相信许多单位都会......


·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内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了,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此时由于一方具有过错,在起诉......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驾驶车辆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行车,遵守......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和水平的发展以及医疗机构的制度的完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健康水平得到了保障。由于医疗事故......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活动是很常见的经济活动之一,那么,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呢?此外,即便是我们事先注意到了相关事项,也要清楚,这种预防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